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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報 第六十一期 GNA Weekly

鬧報 第六十一期 GNA Weekly

1️⃣ 越南人權組織稱監禁高棉僧侶侵犯了宗教自由

越南法院對五名高棉佛教僧侶和四名宗教行動者判處監禁後,人權行動者指責當局侵犯宗教自由。

警方的聲明稱,越南南部隆安省的法院認定這些人犯有「濫用民主自由侵犯國家利益」和非法拘禁罪,判處他們兩年至六年有期徒刑。

越南公安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下高棉(Khmer Krom)佛教僧侶Thach Chanh Da Ra在審判後被判處最長六年徒刑。

警方表示,2023 年 11 月,當地警局試圖搜查他居住的寺廟時, Thach Chanh Da Ra指示他的追隨者非法拘留和襲擊。這些僧侶於今年三月被捕。

下柬埔寨高棉人聯合會(Khmers Kampuchea-Krom Federation,KKF)表示,僧侶們是對不穿制服的越南官員的襲擊做出反應。據稱,這些官員在當地幫派成員的陪同下擾亂了寺廟的高棉語課程。該聯合會補充說,2022 年,當局還試圖砍伐同一座寺廟內一棵 700 年歷史的聖樹。

As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AHRC)的主任Phil Robertson認為,這個案件顯現出下高棉人民在不受越南執政共產黨干涉的情況下實踐其宗教、語言和文化的權利的困難。僧侶們請不起律師,並且相信沒有人會冒險代表他們。

截自:Reuters 2024年11月28日
🔗 https://reurl.cc/M60Rbn


2️⃣ 泰國立法威脅緬甸流亡者

據人權組織稱,泰國擬議的協會與基金會法威脅到緬甸的公民社會組織和流亡媒體。

2021 年 2 月緬甸政變後,由於軍方壓制媒體自由、人權工作和人道援助,許多公民社會組織和媒體機構逃往泰國。

泰國內政部省級行政部門於上個月起草了《協會與基金會草案(Association and Foundations Bill)》。批評人士表示,這項立法將迫使已經面臨嚴峻安全和資源挑戰的組織關閉,危及重要的人道工作。

擬議的法律規定,泰國的團體必須註冊,否則將面臨 3,000 美元的罰款。此外,組織必須至少有 30 名泰國會員才能成立。

Human Rights Myanmar (HRM)表示,此草案將違反保護結社自由的國際法,這可能會嚴重影響來自緬甸的團體,因為他們出於安全考慮而無法註冊。

該立法將允許泰國政府直接干預或關閉緬甸組織並壓制其運作能力。註冊過程將要求組織在國家公報上公開其領導層級的會員,並在其辦公室張貼標誌。此外,該法案允許泰國當局檢查辦公室和文件,包括會議記錄、通知、新成員名單和資產負債表。這將允許他們以模糊的理由解散組織或解僱領導階層,例如威脅「和平或公共秩序」。

HRM表示,民間組織和媒體機構依賴外國資金,這些限制將增加官僚障礙,並阻止團體與其他組織合作或有效分配資源。擬議的法律將損害泰國作為逃離緬甸流血事件的人的避風港的聲譽。HRM呼籲泰國政府撤回該法案或放寬目前對泰國公民社會組織和媒體集團的限制。

截自:The Irrawaddy 2024年11月28日
🔗 https://reurl.cc/RLrvzD


3️⃣ 泰國強行遣返六名柬埔寨行動者

人權觀察(HRW)表示,泰國當局於11月24日逮捕六名柬埔寨政治反對派行動者及一名五歲幼童,並於次日以非法滯留為由將他們遣返柬埔寨。這一行動使他們面臨不公正審判及虐待的風險。HRW呼籲柬埔寨立即撤銷對這些難民的「政治性指控」,並無條件釋放他們。

目前,六名成年人被柬埔寨當局關押在三座監獄,五人被控以刑法第453條「密謀罪」,最高可判十年徒刑。這些指控與8月15日針對柬埔寨、寮國、越南之間貿易協議的抗議活動有關。該名五歲幼童已被釋放。

六名被拘留者為已解散的柬埔寨全國救國黨(CNRP)及其後續組織的支持者,於2022年逃往泰國,其中五人已獲聯合國難民署認定為難民,有一人仍在等待難民資格認定。

泰國2023年2月實施的《預防和制止酷刑及強迫失蹤法》明文禁止將人遣返至可能遭受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國家。HRW認為,泰國政府此次遣返行為違反國際法律義務,與其即將擔任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的地位不符。

截自:The Bangkok Post 2024年11月29日
🔗 https://reurl.cc/qn5k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