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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報 第三十六期 GNA Weekly

鬧報 第三十六期 GNA Weekly

1️⃣  緬甸女性政治犯遭受性虐待

根據緬甸政治犯網絡 (Myanmar Political Prisoners Network, PPN) ,在緬甸孟邦齋馬勞(Kyaikmayaw) 的政治犯遭跨性別男性獄警性虐待與不當對待。

5 月 18 日,兩名分別為 24 歲和 50 歲的女性囚犯在士兵和警察面前遭跨性別男性獄警脫衣搜身,包括搜索胸部與臀部,及侵入式的陰道及肛門檢查,

消息人士告訴《伊洛瓦底》,部分拒絕接受搜身的政治犯遭掐頸、電擊,並被拒絕探視。

齋馬勞的監獄內有逾400名的女性囚犯,其中一半為政治犯。

消息人士還稱,齋馬勞監獄的食物難以下嚥,裡面含有垃圾和木棒。獄中飲食問題在投訴後最近有所改善。

據報道,今年一月份伊洛瓦底地區(Ayeyarwady)馬烏賓(Maubin)的監獄也發生女性政治犯在庭審前後被迫脫光衣服的性虐事件。

根據緬甸政治犯援助協會(Assistance Association for Political Prisoners)統計,女性政治犯人數至少有 5,513 人,已達 2021 年政變以來的高峰。

截自:The Irrawaddy 2024年05月24日
🔗 https://reurl.cc/9vbkXv 


2️⃣  學界與新聞界呼籲馬來西亞政府廢除印刷與出版法令,勿將其擴展至線上新聞媒體

根據《當今大馬》,政府利害關係人正在考慮將《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Printing Presses and Publications Act 1984, PPPA)擴展至線上媒體,並引用內政部關於擬議修改法律的公眾諮詢報告。

馬來西亞諾丁漢大學(Nottingham University Malaysia)傳播系助理教授Gayathry S Venkiteswaran表示,擴大PPPA的權限將進一步加強國家對媒體的控制,PPPA下的「合法化審查制度」(legalised censorship)不僅會阻礙媒體的報導自由,還會阻礙設計和創造力。

她引用《煽動叛亂法》(Sedition Act)、《刑法》(Penal Code)以及《通訊和多媒體法》(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Act)作為現有法律,這些法律已經對媒體自由和言論施加了限制。

針對政府此舉,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The Malaysian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 MCMC)表示同意,因為其目前並未監管新聞網站。

然而,此舉遭到馬新社(Bernama)、馬來西亞廣播電視台(RTM)、Makkal Osai、新海峽時報和陽光日報(Sinar Harian)的新聞編輯的反對,他們建議政府設立一個媒體委員會。

同時,馬來西亞獨立新聞中心(Centre for Independent Journalism, CIJ)表示,由於媒體委員會的存在,PPPA 條款將是多餘的。CIJ主任Wathshlah G Naidu認為,政府唯一需要讓新聞編輯部承擔責任的就是防止假訊息和誹謗。她表示不同法律下有許多重疊的條款,可以進行協調,以確保媒體自由不會被濫用。

 截自: Free Malaysia Today  2024年05月27日
🔗  https://reurl.cc/p3KNWx 


3️⃣  泰國欲爭取2025至2027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席位

泰國尋求在 2025 年至 2027 年期間成為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HRC) 成員,引發公眾注意。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由 47 名成員組成,亞太地區有 5 個空缺席位;席位依照地域分配進行。泰國將與沙烏地阿拉伯、卡達、賽普勒斯、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及韓國競爭。

民主並非人權委員會成員資格的先決條件。因此,前身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曾包含世界上較不民主或非民主的國家,這些國家從經驗中明白,成為體系的一部分比遊離在體系之外更好。

從積極的一面來看,泰國因目前有一個民選的文職政府而受到歡迎。儘管事實上國會中擁有最多議會席次的政黨未能掌權組成政府。回顧過去,泰國在2015-2017年間曾申請成為人權理事會成員,當時未能贏得人權理事會席位的一個重要原因,便是2014年發生的政變。

其他建設性的發展包括一些良好的法律,例如泰國的性別平等法,該法受到泰國加入的七項人權條約下的聯合國各委員會的讚揚。

將酷刑和強迫失蹤定為刑事犯罪的新國家法律也被視為泰國為成為《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潛在成員做準備的優勢。這是泰國將加入的九項核心國際人權條約中的第八項。

然而,全世界都在關注泰國將如何人道地處理過去三年中根據國家緊急狀態令、冒犯君主罪、煽動叛亂罪和其他刑法而被逮捕和/或起訴的近300 名18 歲以下的孩童,這些法案條款明顯與國際人權標準不一致。

泰國針對各政黨和主要活動人士轟動一時的法庭案件,剝奪選民的被選舉權,並恐嚇異議人士,這無可避免這引發對泰國司法獨立和透明度,以及制度本身可信度的質疑。

今年稍早,一位主要政治領袖及其政黨在競選活動中主張改革《刑法》中的冒犯君主罪,結果被認定違反憲法;他們被命令停止活動,現在還面臨政黨可能被解散、以及其政治領導人被限制活動的禁令,皆限制該政黨未來的行動。

近來緬甸難民議題,更成為評估泰國人道主義反應的測試案例,將可能為泰國贏得國際社會的讚揚或招致批評。

截自:Bangkok Post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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